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职责
2015-06-10 14:00 | 来源:未知 | 作者:Agnes
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以下六个方面
(一)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;
(二)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;
(三)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;
(四)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;
(五)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,
(六)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,代理其进行诉讼
- 上一篇:父母离婚后的子女监护问题研究
- 下一篇:未婚女子如何获得子女监护权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