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争取孩子的监护权思路
2015-06-10 14:04 | 来源:未知 | 作者:Agnes
争取抚养权,一个需要注意两个时间节点,2周岁以下、2周岁以上、10周岁以上。同时,找很多对方不适合养孩子的证据,同时找你适合养孩子的证据。
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(如癌症)、对子女有遗弃、虐待行为、被判刑、被劳教、有严重残疾、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,品行不端如有赌博、吸毒、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。
抚养权的变更。
如果初次没有拿到抚养权,今后有无机会进行变更呢?答案是肯定的。
除了上述一方存在不利子女身心的情况外,如子女长到10周岁以上,愿意随另一方生活,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,可以协商或起诉变更抚养关系。
抚养费的变化。
离婚协议签订后,子女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?
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认为,
1)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;
2)因子女患病、上学,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;
3)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。
所以,目前办理的离婚案件中,无论是判决结案还是调解结案,关于抚养关系和抚养费的认定,随着今后生活的变化,都很有可能发生转变。
妥善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技巧
在面对纠纷的过程中,要保持冷静的心态,三思而后行或者请教专业人士,制定科学方案后再按部就班的具体行动,切忌意气用事。
切忌:脑稳、口稳、心稳、身稳、策稳永远是成功上策!
- 上一篇:审判经验之孩子的监护权归属原则
- 下一篇:监护和抚养——家长的基本义务